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2021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21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本单位”)系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 1976年11月。旨在保护修护遗址,建设遗址公园,服务于爱国主义教育和文化旅游事业。
1988年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6月29日,圆明园遗址公园正式开始对社会开放。经过1990年、1993年两次征地,圆明园遗址公园回收了盛时圆明园规模的全部土地使用权。1996年9月被六部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1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北京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北京市国防教育基地”。2000年9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2008年11月20日通过国家旅游局4A景区评审。2010年10月12日,荣获“北京新十六景”之一,成为最新的代表京都魅力的16张名片之一。同年,被评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一。2019年12月31日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为5A景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单位内设科室构成
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二、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65,046,546.49元,其中:本年收入335,862,868.86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887,776.16元。
2021年度支出总计365,046,546.49元,与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增加29,183,677.63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三、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7,158,770.3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285,080,538.69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2.12%。收入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元;科学技术支出:615,153.64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452,430.8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66,602.27元;卫生健康支出:17,268,102.19元;节能环保支出:1,753,249.76元;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三)事业收入62,078,231.64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7.85%,其中:教育收费0.00元,占事业收入小计0.00%。收入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978,231.6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0,0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2,300,000.00元。
(四)经营收入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六)其他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四、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7,822,745.7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8,055,382.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人员费用支出、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89,767,362.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81%。主要用于园内建筑物日常维修,景区日常养护经费、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市文保专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四)经营支出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2,968,314.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080,538.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887,776.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87,776.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2,968,314.85元,与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74,649,973.88元,增长32.70%。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659,175.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2%。同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58,340,834.90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2,805.2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2,805.20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2,805.2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05.20元。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25,646.57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9,507.07元,减少30.81 %。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25,646.57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9,507.07元,减少30.81 %。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无法完全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25,933,750.07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789,191.04元,增长22.69 %。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217,258,168.8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013,609.77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文物”(款)2021年度决算4,127,153.2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27,153.21元。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548,428.0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648,428.06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更好发展圆明园事业调整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3,028,871.8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665,907.79元,增长37.20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9,249,845.6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886,881.56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3,779,026.2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79,026.23元。主要原因:残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7,268,102.19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72,437.94元,增长41.59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7,268,102.19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72,437.94元,增长41.59 %。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477,213.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35%,同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43,527,021.52元,增长21.82 %。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新增人员经费等。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下同)2021年度决算184,457,016.82元,比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81,944.68元,增长22.6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绩效管理考核奖经费及新增人员经费等。
(1)基本工资(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4,556,601.2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15,957.96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绩效管理考核奖经费及新增人员经费。
(2)“津贴补贴”(款)2021年度决算42,470,738.1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780,215.98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绩效管理考核奖经费及新增人员经费。
(3)“奖金”(款)2021年度决算30,093,735.1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093,735.16元。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4)“伙食补助费”(款)2021年度决算1,334,326.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34,326.00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细化到此项。
(5)“绩效工资”(款)2021年度决算30,960,086.6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139,438.78元,减少6.46%。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度决算16,196,122.99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62,440.29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追加新增人员经费。
(7)“职业年金缴费”(款)2021年度决算8,078,699.8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11,858.46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追加新增人员经费。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度决算12,807,751.5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47,063.16元,增长32.38%。主要原因:追加新增人员经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度决算3,612,407.6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61,175.73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追加新增人员经费。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度决算1,093,613.2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38,995.35元,减少46.20%。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追加资金占用该项目部分预算。
(11)“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度决算10,675,798.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0,870.37元,增长0.66%。主要原因:追加新增人员经费。
(1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577,136.5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417,264.30元,减少71.35%。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相关内容列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现已进行细化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447,555.84元,比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2,304.16元,减少14.12%。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1)办公费(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8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00.00元,减少0.5%。基本无差异。
(2)“印刷费”(款)2021年度决算35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无差异变化。
(3)“水费”(款)2021年度决算1,20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无差异变化。
(4)“邮电费”(款)2021年度决算10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无差异变化。
(5)“福利费”(款)2021年度决算447,555.84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47,555.84元,增长(减少)XX.XX%。主要原因:体检费支出,保险费支出。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度决算5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无差异变化。
(7)“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度决算20,0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无差异变化。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48,460.00元,减少99.84%。主要原因:积极响应相关政策,压减各类不必要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021年度决算12,572,640.5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97,381.00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及人员抚恤金。
(1)“退休费”(款)2021年度决算10,719,565.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90,585.00元,增加3.78%。主要原因:实际退休人员人数多于年初预算人数。
(2)“抚恤金”(款)2021年度决算1,709,296.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09,296.00元。主要原因:该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
(3)“奖励金”(款)2021年度决算97,50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7,500.00元。主要原因:支付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
(4)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6,279.5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无差异变化。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十、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费。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0000.00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50000.00元增加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0.00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0.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0000.00元,比2021年预算数50000.00元增加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0000.00元,比2021年预算数50000.00元增加0.00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500.00元。
二、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76,0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5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9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04,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04,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87,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96%。
四、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度车辆15台,1,254,756,40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11,862,896.28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2021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 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2021年度预算项目,应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3个,已开展绩效自评23个,涉及金额9005.14万元。其中, 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2个、自评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自评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自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1个。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2022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