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本单位”)系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 1976年11月。旨在保护修护遗址,建设遗址公园,服务于爱国主义教育和文化旅游事业。
1988年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6月29日,圆明园遗址公园正式开始对社会开放。经过1990年、1993年两次征地,圆明园遗址公园回收了盛时圆明园规模的全部土地使用权。1996年9月被六部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1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北京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北京市国防教育基地”。2000年9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2008年11月20日通过国家旅游局4A景区评审。2010年10月12日,荣获“北京新十六景”之一,成为最新的代表京都魅力的16张名片之一。同年,被评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一。2019年12月31日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为5A景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二、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3,098.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27.0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071.74万元。
2020年度支出总计31,461.06万元,与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减少608.1万元,减少1.90%。主要原因:因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单位积极响应相关政策,压减各类不必要支出。
三、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027.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26,054.4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3.97%。收入情况:教育支出40.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4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3.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7.41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三)事业收入4,969.2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6.02%,其中:教育收费0.00万元,占事业收入小计0.00%。收入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1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1.42万元。
(四)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六)其他收入3.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收入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5万元。
四、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461.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53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人员费用支出、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8,93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9%。主要用于园内建筑物日常维修,景区日常养护经费、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市文保专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四)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95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5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9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951.60万元,与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5852.44万元,增长(减少)26.48%。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相关的咨询费用和委托业务费支出规模增加。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2%。同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4271.51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调增人员经费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相关的咨询费用和委托业务费支出规模增加。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7.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82万元,减少41.75%。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原因,压减部分财政开支,返还财政。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47.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82万元,减少41.75%。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原因,压减部分财政开支,返还财政。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3.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482.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30.24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以及为更好发展圆明园事业调整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21,395.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42.7万元,增加17.22%。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文物”(款)2020年度决算81.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04万元。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50万元。主要原因:更好发展圆明园事业调整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973.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1.86万元,增加9.26%,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969.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7.81万元,增加9.1%。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退役安置”(款)2020年度决算4.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5万元。基本无变动差异。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23.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2.39万元,减少17.31%。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因疫情原因2020年2-6月职工医疗保险进行减征,我单位减征部分合计172.39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823.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2.39万元,减少17.31%。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因疫情原因2020年2-6月职工医疗保险进行减征,我单位减征部分合计172.39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27.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27.4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925.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25.6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01.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1.7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7、“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2020年海淀区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奖励补助。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2020年海淀区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奖励补助。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42%,同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2,155.42万元,增长13.82 %。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16,173.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5.59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绩效管理考核奖经费及新增人员经费。
(1)基本工资(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1,923.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80.13万元,减少12.71%。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基本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
(2)“津贴补贴”(款)2020年度决算4,080.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11.27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3)“奖金”(款)2020年度决算2,943.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943.10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4)“伙食补助费”(款)2020年度决算148.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8.83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细化到此项。
(5)“绩效工资”(款)2020年度决算3,639.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9.72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度决算1,077.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差异。
(7)“职业年金缴费”(款)2020年度决算538.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差异。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度决算451.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1.86万元,增加34.86%。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度决算371.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6.68万元,增长40.23%。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度决算58.8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4.45万元,减少71.07%。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追加资金占用该项目部分预算。
(11)“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度决算770.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89.56万元,减少27.30%。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1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68.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31.21万元,增长81.30。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相关内容列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现已进行细化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4.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1万元,增减少1.83%。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1)办公费(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27.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7万元,减少0.25%。基本无差异。
(2)“印刷费”(款)2020年度决算3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无差异变化。
(3)“水费”(款)2020年度决算1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无差异变化。
(4)“邮电费”(款)2020年度决算1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无差异变化。
(5)“福利费”(款)2020年度决算47.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7.21万元。主要原因:体检费支出,保险费支出。
(6)“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度决算4.1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5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0.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4.4万元,减少64.01%。主要原因:本年仅支出体检费,其他 项目未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020年度决算1,302.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4.93万元,增长25.53%。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及人员抚恤金。
(1)“退休费”(款)2020年度决算998.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85万元,减少3.3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人数少于年初预算人数。
(2)“抚恤金”(款)2020年度决算207.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7.90万元。主要原因:该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
(3)“奖励金”(款)2020年度决算1.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支付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4.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24万元,增长1949.03%。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十、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费。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5.00万元减少5.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5.00万元减少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5.00万元减少5.0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5.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26%。
四、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度车辆18台,315.6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1186.2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1572.70万元。
五、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六、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本部门对2020年度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159.65万元。自评结果为优秀。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国家文物局负责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管理工作,先经该国家局批准立项,考古遗址公园符合若干条件且已初具规模后再开展评定工作。评定合格者,由国家文物局授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6. 5A景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指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景区级别,共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7.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指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1995年3月,民政部确定了第一批(100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20圆明园管理处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情况
圆明园遗址公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海淀,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于2010年,被评为“北京新十六景”之一。它始建于康熙46年(1707年),由圆明、长春、绮春三园组成,占地350公顷,园内河湖相连,形成一个完整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圆明园处于严重缺水状态,水源基本枯竭。2007年起,圆明园使用再生水作为补给水源,有效的解决了圆明园的用水需求。圆明园除了补充河湖水量外,为了保障水质及生态景观的可持续性,每年还要投入资金用于再生水治理、水体保洁、水生植物养护等。本项目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的,项目主要内容是圆明园湖面补水和水体保洁维护管理,以保证圆明园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实施主体是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20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取得海淀区财政局的批复项目资金为1159.6584万元,实际支出1086.6440万元。主要包括圆明园湖面补水、水体保洁维护管理两项内容。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9分,其中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30分,项目绩效5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或存在问题
1、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2、加强项目内控管理及对中标单位的管理。
四、下一步措施或建议
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属于常规性项目,圆明园管理处将进一步做好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将财政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应,不断提高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继续推进全园的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为圆明园遗址公园营造更优美的生态环境。
注:绩效级别分别是:优秀(90(含)分-100分)、良好(75(含)分-90分)、一般(60(含)分-75分)、较差(60(不含)分以下)。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