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关于虚拟数字藏品发行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2-04-20 09:57来源:字号:【大】【中】【小】

鉴于我单位于近日在个别网络平台发现有以“圆明园虚拟数字藏品”等名义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现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截至目前,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发圆明园虚拟数字藏品相关业务任何平台上以“圆明园虚拟数字藏品”等名义销售、宣传、推广的产品产品产生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均我单位无关

未来我单位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发行相关“圆明园数字藏品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请关注圆明园遗址公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信息。

特此声明!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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