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表
表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本单位”)系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 1976年11月。旨在保护修护遗址,建设遗址公园,服务于爱国主义教育和文化旅游事业。
1988年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6月29日,圆明园遗址公园正式开始对社会开放。经过1990年、1993年两次征地,圆明园遗址公园回收了盛时圆明园规模的全部土地使用权。1996年9月被六部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1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北京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北京市国防教育基地”。2000年9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2008年11月20日通过国家旅游局4A景区评审。2010年10月12日,荣获“北京新十六景”之一,成为最新的代表京都魅力的16张名片之一。同年,被评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1家,具体单位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34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28.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14.45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29011.10万元,与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增加3184.23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不包含人员经费支出中一次性核增绩效和市下专项资金支出等。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928.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22230.4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9.63%。收入情况:教育支出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2.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5.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04.80万元、农林水支出1.4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收入情况:无此项收入。
(三)事业收入9697.6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0.37%。收入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80.45万元。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01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94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1%。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606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9%。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的维修、湖面补水以及水环境保护、景区日常养护、安保项目、研究专项、档案专项和教育培训项目等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2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3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010.40万元,与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3983.53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职业年金、市下文物及历史名城保护专项和一次性核增绩效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1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同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3983.53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职业年金;市下文物及历史名城保护专项和一次性核增绩效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89.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89.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12万元,减少0.13%,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478.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43.10万元,增长24.23 %。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3367.9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32.18万元,增长21.74%。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核增绩效、补缴职业年金等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
(2)抚恤:2017年度决算78.32万元。主要原因:抚恤金根据实际发生调整预算,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
(3)残疾人事业:2017年度决算32.6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所代分给代分给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经费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6846.0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44.95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7年度决算16846.0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44.95万元,增加 17.8%。主要原因:一次性核增绩效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
4、“农林水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万元。
农林水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万元,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同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7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97%。同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3160.40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一次性核增绩效和补缴职业年金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下同)2017年度决算11579.49万元,比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893.76万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7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基本工资(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551.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72.38万元,减少23.34%。主要原因:差额部分使用专指资金支付。
(2)津贴补贴:2017年度决算1007.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5.06万元,增长22.49%。主要原因:会计核算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款级科目间进行调整。
(3)奖金:2017年度决算2557.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57.61万元。主要原因:会计核算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款级科目间进行调整。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7年度决算604.2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19.27万元,减少26.63%。主要原因:差额部分使用专指资金缴纳。
(5)伙食补助费:2017年度决算110.5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0.56万元。主要原因:会计核算口径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款级科目间进行调整。
(6)绩效工资:2017年度决算3001.4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3.16万元,减少10.26%。主要原因:会计核算口径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款级科目间进行调整。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7年度决算1090.75万元,与 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无差额。
(8)职业年金缴费:2017年度决算1223.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86.92万元,增长180.36%。主要原因: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职业年金。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432.7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88.43万元,增长199.87%。主要原因:会计核算口径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款级科目间进行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45.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10万元,减少7.93%。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节约。
(1)办公费(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9.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56万元,减少11.64%。
(2)水费:2017年度决算154.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4.18万元,增长40.16%。主要原因:用水量增长。
(3)邮电费:2017年度决算15.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04万元,增加0.27%,基本持平。
(4)维修(护)费:2017年度决算1.3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63万元,减少94.52%。主要原因:差额部分由专指资金支付。
(5)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决算9.9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8.03万元,减少 64.39%。主要原因:差额部分由专指资金支付。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45.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1.08万元,减少 33.38%。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节约。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2017年度决算3253.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7.7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丧葬费、抚恤金和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等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根据实际发生额调整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离休费(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2.6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51万元,增加4.20%。
(2)退休费:2017年度决算776.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3.63万元,减少8.66%。
(3)抚恤金:2017年度决算79.0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9.05万元。主要原因:不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实际发生调整预算。
(4)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决算818.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64.26万元,增加25.1 %。
(5)提租补贴:2017年度决算54.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17万元,减少10.15%。
(6)购房补贴:2017年度决算1192.0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1.69元,增加5.46%。
(7)物业服务补贴:2017年度决算287.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8.75元,增加122.88%。
(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17年度决算22.8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6万元,增加610.59%。主要原因: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根据实际发生调整预算。
九、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2.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33%。
3. 固定资产总额12938.66.万元,其中:车辆45辆,590.8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74.01万元。
4.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十、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经费等三项公共支出费用。
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个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9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28万元(减少)18.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0批次,0人数,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2017年无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9.97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28万元减少18.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9.97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28万元增加减少18.03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13辆,车辆运行维护费9.97万元。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未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