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15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7-29 08:28来源:字号:【大】【中】【小】

 

 

 

 

 

 

 

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系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园由长春园、绮春园、圆明园三园组成,占地面积为5200亩(3466684平方米)。1988年,圆明园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圆明园遗址被国家六部委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9年,圆明园遗址公园被评为“新北京十六景”之一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10年,圆明园遗址公园被评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1家,具体单位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7,577.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333.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244.80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1,545.58万元,与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增加10,316.13万元,增长48.59%。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不包含基本建设资金支出。

  三、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333.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23,134.8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6.27 %。

  (二)事业收入6,853.66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2.59%。

  (三)其他收入344.5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14%。

  四、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54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327.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1,21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56%。主要用于园内建筑物日常维修,景区日常养护经费、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市文保专项等。

  (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服务内容包括绿地管理养护、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维护等,支出总额800.05万元。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5万元。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134.8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13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20.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2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252.55万元,与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10,323.10万元,增长74.11%。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在本年支出;根据签订项目合同条款规定,部分合同尾款跨年支付。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5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8%。同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10,323.10万元,增长74.11%。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在本年支出;根据签订项目合同条款规定,部分合同尾款跨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841.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3,841.02万元。其中:

  文化(款)2015年度决算173.9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3.95万元。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在本年支出。

  文物(款)2015年度决算3,667.0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667.07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代分给文化委代分市下达2014年文物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166.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91.73万元,增长11.8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4,166.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91.73万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工资结构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6,227.4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5,972.98万元,增长36.8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324.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24.00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专项预算。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5年度决算15,903.4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254.44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在本年支出,年中追加工资结构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

  4、其他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7.3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38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7.3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38万元。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17.38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同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2.7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37 %。同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3,967.94 万元,增长38.36 %。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工资结构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下同)2015年度决算7,354.85万元,比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0.00万元,增长36.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基本工资(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2,318.3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316.19万元,增长131.33 %。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工资结构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

  (2)津贴补贴(款)2015年度决算972.1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967.42万元,增长20,565.83%。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绩效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该款。

  (3)奖金(款)2015年度决算1,035.3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35.32万元。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绩效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该款。

  (4)社会保障缴费(款)2015年度决算836.1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35.18 万元,减少4.04%。

  (5)伙食补助费(款)2015年度决算206.14 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06.14万元。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绩效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该款。

  (6)绩效工资(款)2015年度决算 1,982.4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544.12万元,减少43.78%。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绩效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津贴补贴、奖金、及伙食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款。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4.2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23万元。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绩效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该款。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58.34万元,比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15万元,增长51.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办公费(款)2015年度决算22.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无变动,增长0.00%。

  (2)水费(款)2015年度决算11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无变动,增长0.00%。

  (3)邮电费(款)2015年度决算15.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无变动,增长0.00%。

  (4)取暖费(款)2015年度决算 218.23 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3.08万元,增长383.37%。主要原因为2015年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改革。

  (5)维修(护)费(款)2015年度决算25.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无变动,增长0.00%。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5年度决算28.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无变动,增长0.00%。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40.1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7.93万元,减少30.8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015年度决算6,499.52万元,比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2.78万元,增长40.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离休费(款)2015年度决算11.0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25万元,增长2.26%。

  (2)退休费(款)2015年度决算3,710.5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 284.53万元,增长8.30%。

  (3)抚恤金(款)2015年度决算122.0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2.03万元。

  (4)医疗费(款)2015年度决算5.4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80 万元,减少25.00%。

  (5)住房公积金(款)2015年度决算841.38 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7.10万元,增长34.78 %。

  (6)提租补贴(款)2015年度决算 62.3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 (6.59)万元,减少9.57%。

  (7)购房补贴(款)2015年度决算 1,310.1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15.01万元,增长164.60%。

  (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款)2015年度决算436.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32.27万元,增长10,019.58%。主要原因为2015年事业单位职工物业补贴改革。

 

 

支出数(包含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28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8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28万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8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28万元无变化。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5万元。

  

  附件3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无变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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