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9 10:30来源:字号:【大】【中】【小】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总表

预算02表:收入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

预算04表:项目支出表

预算05表: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预算06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10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11表: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12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预算13表:项目支出绩效表

预算14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是负责本区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本部门机关行政编制0人,实有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0人,事业编制825人,实有728人;离退休人员11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66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一家。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计预算346,710,250.64元,比2023年374,164,216.42元减少27,453,965.78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1,206,328.79,比2023年274,217,970.42元减少23,011,641.6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压缩项目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95,503,921.85,比2023年99,946,246.00元减少4,442,324.15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元, 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支出总计预算346,710,250.64元,比2023年374,164,216.42元减少27,453,965.78元,其中:本年支出346,710,250.64元,比2023年374,164,216.42元减少27,453,965.7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压缩项目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年终结转结余0.00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9,152,588.58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0.51 %。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7,557,662.06,主要项目是:景区日常养护、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圆明园安保项目、零星工程及日常维修、圆明园志愿者服务专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增减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28,956.00,其中货物类0.00元、工程类0.00元、服务类36,928,956.00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 67,557,662.06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75,943,422.05元,其中:车辆15台,2,721,814.00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27,589,930.98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单位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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